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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说换偶----云过无影

心马无缰 @ 2007-09-29 12:50:37

 

从网上得知,换偶事件由陕西礼泉县一位漂亮的女警官苏某参加凤凰台专访节目自曝换偶经历引起。因此事,其后来被单位炒了鱿鱼。再后来她还搏得了女博士李银河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声援。当然,也不乏讨伐之声。总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已见,各尽所能,都欲吐之而后快。

我们的女博士李银河在她的新浪博客里发了两个比较明显同情苏某的贴子。
关于单位是否应该辞退苏某,她在《单位不应干涉公民的隐私》的贴中这样写的:
"换偶的'罪过’还不如婚外性关系大,甚至可以说根本没什么罪过,因为它没有违背自愿、隐私和成人的性学三原则。她所参与的换偶活动的性质就跟夫妻一起去了一趟游乐场差不多。单位为了这么点事就逼职工辞职显然是错误的。错就错在单位干涉了公民在私人领域中的活动。”
她还认为,女警官因为参与换偶活动被单位要求辞职,这种处理方法是不适当的,单位没有理由这样做。

关于换偶的对错.李博士提了几点看法,一是并不提倡都去换偶, 只不过说想搞换偶活动的人不应当被枪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他们原是有权利做这种事情的。二是我希望中国人活得稍微快乐一点,自尊一点,自由一点,不要把自己当成天生的囚犯,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付苦药,不要成天愁眉不展,恨妈妈给自己生了一个性器官,甚至恨妈妈把自己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活得一点也不快乐,全是痛苦,生不如死。
不过,这种快乐应该有一个前提,自愿、私密、成人三原则不能违背。

最后我们的博士还大声呼吁:“快乐啊,大家都活的快乐一些吧。这就是我所想的,我所说的。这话难道就那么大逆不道吗?就那么让人理解不了吗。”


关于换偶的概念。换偶不等同于换妻或换夫。后者把一方变成了物质交换,把女人或者男人其中物化。“换妻”“换夫”、“换偶”或者“夫妻交换”等概念,已经严重伤害了参与者的情感与自尊,甚至伤害了他们的理性思维,忽略了他们行为的思想性,忽略了他们作为行为主体的严肃性。----苏某以一枝独秀的网名,在新浪网上作了这样解释。

她还说这种性行为不应该叫换偶,而应该叫夫妻交友。对“夫妻交友”她是这样表述的:
“夫妻交友,是指两对夫妻之间,基于感情的先期交流,达到对生活中的某些事物和观念的一致认同,在沟通无障碍的情况下,自愿进行的一种广泛的交友活动,包括有些夫妻因为友谊基础牢固而发生的性对象暂时或者间断性转换的一种私密活动。”

关于她自曝参与换偶的动机。不管她做怎样的解释,都是一种自曝个人的性行为。作为一个警官,她应该知道她自曝的后果。姑且撇开个人的利益动机不谈,每个社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过程。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应该有初级的想法。所以,她的后果应该由她个人承担。有些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你可以做,但你不能说。

不过,我读她的博客,怎么也读不出一点痛苦和后悔的感觉。也许,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据网上消息,说她夫妻开设了一个交友网站。网友有五万多之众,并且要求每个网友交纳半年或全年会员费,半年30元,全年60元。
所以,自曝与辞退的因果关系我想她该是很清醒地知道的。

关于题外话。前一阵子写了两篇关于聊性的文章,有网友给我发了短信说,作为中国的妇女,应该含蓄一些,温柔一些,文字不应该太露骨,又是聊性呀什么的。他还问我是不是为了提高点击率才写的啊。我听了也不多说什么,就把第二篇聊性的文章给隐藏了。文章隐藏了,可那位朋友对我说:先别关,我还没看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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